关于公布武汉华宇恒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武汉华宇恒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供应商在集团公司相关项目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经集团公司批准,14家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分别给予如下处罚:
一、工程施工类供应商
禁止武汉华宇恒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天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大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3年内(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止)参加集团公司工程施工类项目投标,不邀请作为集团公司工程施工类项目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谈判的潜在供应商;武汉华宇恒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秋琴(身份证号:4223261984****5523)、湖北天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良(身份证号:4525011980****1730)、湖北大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中平(身份证号:4201061962****4497)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禁止其3年内(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止)参加集团公司工程施工类项目。
禁止广饶县水利工程公司、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益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年内(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参加集团公司工程施工类项目投标,不邀请作为集团公司工程施工类项目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广饶县水利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建全(身份证号:3708231965****0012)、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浩(身份证号:4130011972****5615)、甘肃益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亮(身份证号:6224211989****0332)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禁止其2年内(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参加集团公司工程施工类项目。
二、服务类供应商
禁止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富县向家坝建筑公司、宜昌新众展图科技有限公司、凉山州白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凉山泽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两江生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宜昌惠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年内(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参加集团公司服务类项目投标,不邀请作为集团公司服务类项目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身份证号:1101021963****2350)、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金俊(身份证号:1101051967****5314)、水富县向家坝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联友(身份证号:5321311963****0026)、宜昌新众展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聂芙蓉(身份证号:4205281984****5042)、凉山州白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笑(身份证号:5134281971****0415)、凉山泽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莉洪(身份证号:5131221989****4568)、两江生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艳丽(身份证号:4205811986****2220)、宜昌惠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发欣(身份证号:4201051974****1611)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禁止其2年内(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参加集团公司服务类项目。
特此通知。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